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9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数量为 9,297.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929,7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
收到的金额为 922,7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58 号《验资报告》。另
减除审计验资等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22,245.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22,245.92
加: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569.56
减: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574,929.18
项目 金额(万元)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0,900.00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一)终止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华智慧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
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华智慧生态养殖小区总投资 7,128 万元,计划投入募
集资金 5,9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年上市肉
猪 5.53 万头的养殖小区,计划将于 2025 年 12 月建成投产。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
年收入 10,202 万元,内部收益率 11.96%,静态回收期 7.7 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华智慧生态养殖小区尚未投
入募集资金,合计剩余募集资金 5,900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总额
的 0.63%。
公司拟终止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华智慧生态养殖小区,主要是由于该项目
部分用地被划入水源保护范围,根据相关规定无法建设,经公司评估,剔除该部分用地
后已不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且无法通过重新规划布局解决。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合同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应付未付款项改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
本着节约、有效、合理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应付未付款项不需再支付,合计节余
募集资金 2,594.18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募投项
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拟投入募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 因本次调整节余募集
项目
集资金总额(1) 集资金总额(2) 资金(3)=(1)-(2)
垣曲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华 4,094.00 4,020.46 73.54
本次调整前拟投入募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 因本次调整节余募集
项目
集资金总额(1) 集资金总额(2) 资金(3)=(1)-(2)
峰种猪场项目
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 6,786.50 6,645.13 141.37
灵宝温氏禽业有限公司养
殖项目
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 22,662.16 2,260.58 401.58
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 31,151.01 31,139.35 11.66
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大冲养殖小区一期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
垭种鸡场项目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总
部项目
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一
体化生猪养殖项目一期
崇左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肉
鸭一体化养殖项目
合计 132,702.36 130,108.18 2,594.18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
和项目实际情况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是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已
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8,494.18
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
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华智慧生态养殖小
区的建设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是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和项
目实际情况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
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