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0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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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乐鑫信
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乐鑫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854 号)核准,乐鑫信息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40,288 股,发行价格为 170.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777,876,643.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57,353.64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765,819,289.88 元。上述资金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到位,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8944 号
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
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定期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乐鑫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
金回报。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屠晶晶                 李 阳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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