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00:13: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13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计净资产 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提醒广大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

    (一)已审议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
表范围内并包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 子 公 司 ” ) 2025 年 度 向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
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并包含未来新
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
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为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
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二)新增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事项
  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
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
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
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
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
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4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
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议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事
项。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担 保的 议案 》 。公 司 及子 公司 为 子公 司 新增 总额 不 超过 人 民币
日止。
  (二)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本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授信相应新增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有效期
间为自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
超过 2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预计不超过 200,000 万元,在预计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
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已设立或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的子公司。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
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
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审核同意,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
度,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含)的担保,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担保主要为满足公
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快速发展,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子公
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协创数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