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乐鑫信息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监管指南》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