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1 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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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并履行表决程序,一致同意选举程芳陆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程芳陆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程芳陆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程芳陆,男,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泰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
月,任深圳市超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深圳市立
品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深圳市巽寮湾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监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芳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通过中山市弘云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等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1,064,053 股,持股比例为 1.20%,
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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