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1 19:06: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0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先生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意向性的约定,后续本《投资意向书》签署主体将就本次对中石化石
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机公司”)增
资扩股项目的投资展开尽职调查和评估,各方将就核心的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等进行商讨,并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决定是否签署正式投资
协议等文件。各方能否就本《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合作事项后续签
署实质性协议并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情况的推进
和实施情况而定。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下属主体,本次合作
意向如实际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目前本《投资意向书》仅为明确双
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原则,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
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
 《投资意向书》签署情况
下简称“资本公司”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石科院”)
      、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连院”
    )和氢机公司签订了《投资意向书》,资本公司、石科院和
大连院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向氢机公司投资。各方将本着产业协同、共
同发展的原则,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以股权投资为基础,
共同在技术、产业等方面开展合作。
   《投资意向书》签订后,各方将就增资扩股方案细节积极开展
进一步洽谈。
次合作意向如实际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目前本《投资意向书》仅为
明确各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原则,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本《投资意
向书》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资本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0CHPU501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周美云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容东片
区春明三街 45 号碳中和大厦 905 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
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
                     ,自持股权的管理,
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共同出资成立,资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为中石化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资本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最近三年,公司与资本公司无类似交易情况。
  资本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石科院
  公司名称: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BM7W643L
  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李明丰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8 号三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结
构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型膜材料销售;软件销售;广告发布。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
团为石化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石科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最近三年,公司与石科院无类似交易情况。
  石科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大连院
  公司名称: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2MA7J2B0E2C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侯栓弟
  注册资本:338,459.0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南开街 96-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
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大数
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
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团为石化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大连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最近三年,公司与大连院无类似交易情况。
  大连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
  (二)签约主体
  甲方一: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甲方二: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三: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三)合作内容
运作人才。甲方二和甲方三作为中国石化集团下属的核心研究院,拥
有多项先进氢能技术。乙方是中国石化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乙方
增强氢能机械公司核心竞争力,各方经充分协商,拟对中石化氢能机
械(武汉)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成
为丙方新股东。甲方一拟以现金出资;甲方二和甲方三拟以氢能技术
出资,具体出资技术经各方协商并经批准后确定。
评估机构,对氢机公司进行评估,对甲方二、甲方三拟投入的技术进
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各方认可其评估结果。
  (四)交易安排
评估结果和各方完成审批后另行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批后签署的丙方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保密要求
  本意向书中所载明的任何条款,包括本意向书存在的事实及任何
与此相关的谈判讨论,应被视为保密信息,除取得其他方事先书面同
意,或者法律另有要求,或者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披露外,不得向
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其他
等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本次增资扩股合作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协议书》和《章程》进行约定。
四、审议程序
  由于本《投资意向书》的签署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下
属主体,本次合作意向如实际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目前本《投资意
向书》仅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原则,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
  因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
实质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氢机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符合公司及子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将为公司和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带来更为坚实的支撑,
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增强氢机
公司团队研发能力,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增强企业运营能力,助力氢
机公司发展壮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本《投资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不会因履行《投资意向书》的约定而对资本公司、石科院以及大
连院形成严重依赖。
  本《投资意向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性的约定,后续本《投资意向书》签署主体将就本次对氢机公司的投
资展开尽职调查和评估,各方将就核心的交易条件、交易金额等进行
商讨,并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决定是否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等文件。各
方能否就本《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合作事项后续签署实质性协议并
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情况的推进
和实施情况而定。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
                              。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石化机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