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8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
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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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2025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
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
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
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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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
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
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通,费用自理。
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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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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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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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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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
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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