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案》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起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鉴于 330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6,302 人
调整至 5,972 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6,806 万份调整为 5,971.652 万
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6,302 人调整至 5,972
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6,806 万份调整为 5,971.652 万份。
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前述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
或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授予之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拟授予激
励对象一致。
月 2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972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 5,971.652 万份。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调整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
整和本次授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