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
投资种类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
司固定收益凭证等)
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
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 号)的同意,公司本
次发行面值总额 9.5 亿元的可转债,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
共计人民币 95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的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10,065,566.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39,934,433.95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66274_G01 号)。
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9,934,433.95 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可
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95,000.00 万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
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合计 139,939.87 95,000.00 93,993.44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
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
定收益凭证等),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
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
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低风险产品。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