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
人丽妆”
)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进行了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 第三十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
股份的人。 股份的人。
股 东 按 其所持有 股 份的 类别享有权 股东按 其所持有 股份的 类 别 享有 权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允许或已按照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得成为公司的股东。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备案手续。上述备案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