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814,81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8,790.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2-2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
及《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等文件,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
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月 30 日募集资
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累计投入金额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 40,000.00 24,953.10 24,050.96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 10,000.00 46.90 46.90
补充流动资金 18,790.78 18,790.78 18,814.33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 - 18,000.00 492.63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3,500.00 3,023.24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补充流动资
- 3,500.00 3,500.00
金
合计 68,790.78 68,790.78 49,928.06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928.06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20,253.18 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万元)
上 海 徕 木 电 子 股 份有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限公司 司上海分行
上 海 徕 木 电 子 股 份有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徕木电子(江苏)有限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有
公司 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徕木电子(江苏)有限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公司 司上海嘉定支行
湖 南 徕 木 新 能 源 科技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合计 20,253.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投资、厂房建设、装修等,项目
达产后将新增年产 2,000 万只(套)新能源连接器的生产能力。项目在前期已经
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技术发展、
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理念,对
大型资本性支出采取审慎的策略,对产品、技术不断调整,进行适应性的更新迭
代,严格管理并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盲目追求资金投入进度,重点把控项目
建设质量与成效,确保产能布局与市场需求实现良好协同。
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质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决定将“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绿色智造基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63 万
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九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940180800350360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620188001336794 的募集资金专
户。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决定将“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投资等,并根据
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及
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时跟进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
同时,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科学使用
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
为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情况如
下: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连接器成为
公司重点战略投入方向。
公司目前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存在明显的产能瓶颈。
本项目实施将扩大公司新能源连接器产能,满足下游行业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
产品在新能源市场的占有率。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大幅度提高汽车连
接器的生产规模,借助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导向,发挥规模生产效应,降低产品
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新能源连接器及组件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发展与新能源汽车产业
的繁荣紧密相连。我国正从国家战略层面持续大力支持和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
发展,并将其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要“力争经过 15 年的持续努
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
根据 2025 年的最新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正通过多项措施——包括行业标准制
定、财政补贴、技术创新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和
产业竞争力提升。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向好、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技术迭
代加速的背景下,新能源连接器的研发与生产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绿色智造
基地项目”的实施因此仍具备良好的可行性。
本次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达产后的预计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绿色智造基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良好
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
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
模、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