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91.26万股。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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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