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正在筹划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荣湃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湃半
导体”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荣湃半导体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
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
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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