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0 18: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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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399 号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大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答复股东质询。
四、进行表决。
五、推举现场会议的计票人 2 名(股东及股东代表中推荐 1 名,监事中指定 1 名),
监票人 2 名(监事中指定 1 名,另 1 名由律师担任),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计票、监票人员的选定。同时进行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情况汇总。
六、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股东会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
顺利进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
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
记手续及有关事宜。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办理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
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未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加会议表
决。
  四、本次会议谢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
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针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言,要求发言的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管人员负责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进行股东会表决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
行大会发言。
  六、会议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数并签名。
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持
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
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
票总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
的,均以第二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
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七、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宗楼先生、陈小华先生、王志新先生、殷
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所担任的全部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宗楼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陈小华先生将继续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王志新先生、殷伟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公司股
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就任之前,上述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红萍女士及
涂瀚先生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涂瀚先生、
涂坚先生、李欣女士、周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涂瀚先生,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固
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昆山捷讯腾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天亚泽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昆山瀚泽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昆山市天亚泽精密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嘉兴乐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昆山翊琨企业咨询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嘉兴乐威欧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翊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
涂坚先生,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翊腾电
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电子事业部
部长,现任江苏翊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电子事业部部长。
李欣女士,199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
海为众永光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任昆山润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苏州兰峻建筑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嘉兴乐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
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翊腾电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嘉兴乐威欧文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苏翊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周成先生,199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和经济
双学士学位。曾任苏州格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证券分析师、翊腾电子科技(昆
山)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苏翊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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