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德股份有限公司 A 会议室。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分类 人数(名) 代表股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 406 576,490,870 46.518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400 45,392,511 3.662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6 531,098,359 42.8553
网络投票情况 400 45,392,511 3.6628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5,432,639 41,012,431 45,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2.8779 7.1142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334,280 41,012,431 45,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5484 90.3507 0.1009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5,431,739 41,012,931 46,2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2.8777 7.1142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333,380 41,012,931 46,2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5465 90.3518 0.1018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5,389,039 41,055,631 46,2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2.8703 7.1216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290,680 41,055,631 46,2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524 90.4458 0.1018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75,438,570 1,006,500 45,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175 0.1746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4,340,211 1,006,500 45,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7.6818 2.2173 0.1009
表决结果 通过
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5,385,939 41,059,331 45,6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2.8698 7.1223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287,580 41,059,331 45,6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456 90.4540 0.1005
表决结果 通过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5,692,779 40,752,891 45,2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2.9230 7.0691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594,420 40,752,891 45,2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1215 89.7789 0.0996
表决结果 通过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75,526,750 919,220 44,9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328 0.1595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4,428,391 919,220 44,9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7.8760 2.0250 0.0989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