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43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中兴华所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 103
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
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
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
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苏有线
(600959.SH)、江苏国信(002608.SZ)、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
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202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
所执业,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吉鑫
科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
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中天科技
(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的审
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李大胜,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
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且该费用不超
过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
格水平,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且该费用不超过 2024 年度的审
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给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行业经验,能够客观、公
允、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赞成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