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7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 1%
整倍数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闯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窗口期不减
持),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10,785 股、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021,57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 3%。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2,600,000 股,金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
蓉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 39.50%降至 38.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倍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4,282,635 股,金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
蓉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 38.92%降至 37.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倍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近日,公司收到金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获悉其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4,917,300 股,金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施蓉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 37.98%降至 36.89%,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金闯
住所 江苏省太仓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施蓉
住所 江苏省太仓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
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4,917,300股,金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蓉女士合计
权益变动过程
持股比例由37.98%降至36.89%,本次减持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斯迪克 股票代码 300806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491.7300 1.08%
合 计 491.7300 1.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215.9579 37.98% 16,724.2279 36.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15.9579 37.98% 16,724.2279 36.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金闯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
的承诺、意向、计划 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10,785股、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21,57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
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
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是□ 否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动名单》
(2)金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二、其他情况说明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
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