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董事长王兰玉和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斌、
总会计师张爱民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兰玉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许斌因工作变动辞去总经理、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张爱民因工作变动辞去总会
计师职务。王兰玉、许斌、张爱民担任原职务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其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兰玉、
许斌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爱民将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王兰玉、许斌离任后,公司董事会现任成员为 9 人,暂空 2 人,不低于
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王兰玉、许斌、张爱民均不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已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启动董事补选相关工作。
二、新任人员聘任情况
开六届三次董事会,选举邓建军为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张爱民为新任副董事长,
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聘任张爱民为新任总经理、王保卫为新任总会计师,
聘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以上人员简历如下:
邓建军,男,汉族,1969年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
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河钢集团舞钢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
书记,河钢集团邯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河钢股份董事。邓建军未持有
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爱民,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财务经营部部长,河钢乐亭钢铁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河
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
面工作)、党总支书记,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河钢股份总会计师,
现任河钢股份董事。张爱民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保卫,男,汉族,1975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
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经营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营销管理部部长,河钢集团舞
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党委常委。王保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