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7 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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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
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具体方式或
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
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
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不涉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
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
市场风险。
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为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
易业务的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
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
定,控制交易风险。
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有
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在授权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
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具有必要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
以具体经营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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