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4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
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2,059 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苏州东
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
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
部分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实际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数量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第一类限 占本次授予第
占授予时公司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一类限制性股
本总额的比例
(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一、首次授予部分
刘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100 23.1198% 0.0042%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2,059 100.0000% 0.01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
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如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含当日)之前完成,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首次授予相同,若预
留授予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之后完成,则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
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
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验字(2025)第
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80,224.43 元,其中增加
股本 22,05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8,165.43 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552,916.00 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变更为人民币 122,574,975.00 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22,059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22,552,916 股增
加至 122,574,975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6,327 22,059 478,3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096,589 0 122,096,589
股本总数 122,552,916 22,059 122,574,975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
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9 日,当日收盘价为 78.25 元/股。经测算,本次授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预计激励成本 2025 年(万 2026 年(万 2027 年(万 2028 年(万
(万股) (万元) 元) 元) 元) 元)
注: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会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
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
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产生积
极作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