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7 00: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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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和议案等材料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并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电子集团”)、
西安后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后羿投资”)、西安芯
天钰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天钰铂”)等 27 名交易对
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羿微电”“标的资产”或“标的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或“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本次交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如
下: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
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天电子集团、西安后羿投资、芯天钰
铂等 27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羿微电 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羿微电
将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评估结果和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以及交易税
费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对象为华天电子集团、西安后
羿投资、芯天钰铂等 27 名交易对方。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
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1.32          9.06
   前 60 个交易日       10.84          8.68
   前 120 个交易日      10.43          8.35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出现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的数量之和,其中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
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
整数并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舍尾取整)。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将由各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最终确定,并以深交
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上市公司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
发行价格的调整,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华天电子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其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其名
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已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西安后羿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其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其名
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芯天钰铂等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其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若取得新增股
份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
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48 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
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期间为过渡期。鉴于标的资产有关的
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安排将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协商安排。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
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另行
协商业绩补偿承诺的具体安排。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
数量为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出现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
情况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出现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以及交易税
费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份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增加的,亦应遵
守上述约定。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逐项
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深交
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
会予以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编制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并于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的 2025-050
号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
司拟华天电子集团、西安后羿投资、芯天钰铂等 27 名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该等交易对方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签署
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条款进行协商确认,并再次提请公司董
事会审议。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华天电子集团、西安后羿投资、芯天钰铂等 27 名交
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华天电子集团系控制公司的企业,西安后羿投
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肖智成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因此,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华天电子集团、西安后羿投资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
易。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 施 重 大资产重 组 的监 管要求> 第四条 规定的说 明》内 容详 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经审
慎分析,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
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
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情形的说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
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申请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
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内波动情况的议案》。
   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
况的说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
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
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文件以及证券、国有资产、反垄断及所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
报送、补充报送本次重组相关的申报材料;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信息披露事宜;回复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股
份认购协议等;
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文件,并决定各中介机构的服务报酬等;
对本次重组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重组
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或在必要时延期、中止或终止本次重组;
织实施本次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及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组的具体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大
会决议,负责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交易合同规定
的各项义务,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资产交割前后或过程中,根据经营管理或业
务开展等实际需要,对标的资产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管理层级等进行规划、
部署、划转等内部调整(如需)等;办理本次重组相关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相关事宜。
上市等相关事宜;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相应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处理与本次重组有关
的其他后续事宜;
办理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重组注册的批复,则上述授
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成日。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
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及/或总经理行使,且该
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崔卫兵、张铁成任
关联人华天电子集团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决定暂不
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
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将适时发布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刊登于《证券时报》的 2025-051 号公司公告。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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