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 时 30 分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
案》
鉴于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2025 年 6 月、2025 年 9 月实施的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和数量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 6.96 元/股,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剩余回购数量的调整为 281.40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联董事匡亮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40.70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61)。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联董事匡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