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互联 网投 票 系统 投票 的具 体时 间为 : 2025 年 10 月 16 日
会议室;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30,394,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370%。(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数剔除
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266,19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55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28,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2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
股份 12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1%。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逐项表决以下子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逐项表决以下子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0,3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365,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3%;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8,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541%;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玉婷律师、戴昊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