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7 0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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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
件。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7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
上审(再融资)〔2025〕9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
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
究和逐项落实,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
新,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
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
见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
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系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
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系公司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
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
取得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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