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深圳市深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投控东海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东海)、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市引导基金)、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引导基
金)及深圳市新吉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吉源)签署了《深圳市深
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
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深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新能源产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新能源产业基金由投控东海作
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备案编号:P1017037),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发起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发起设立
新能源产业基金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投控东海。
注册日期:2015 年 1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382010Y。
法定代表人:蒋露洲。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
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持有 64.375%股权;青岛海尔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 15%股权;深圳市新吉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5%股权;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5.625%股权。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为投控东海的控
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为投控东海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投资领域:工业科技领域、数字智慧领域、生命健康领域等。
关联关系:投控东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均为深圳市国资委,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投控东海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 P1017037。
经查询,投控东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注册日期:2015 年 8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80099T。
法定代表人:张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55 号信息枢纽大厦 23 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设立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
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股东情况:深圳市财政局持有 100%股权。
注册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6420823J。
法定代表人:王仕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四十四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设立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
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股东情况:深圳市福田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注册日期:2015 年 4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50035H。
法定代表人:徐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83.75%股权;肖水龙持
有 16.25%股权。
经查询,上述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上述其他有限合
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新能源产业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深圳市深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基金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到位金额为准)。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各出资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投控东海 普通合伙人 1,000 1
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
深圳市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人 48,000 48
福田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
新吉源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
合计 100,000 100
所有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
(五)出资进度: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
书面缴付出资通知分4期缴付,各期缴付比例均为25%。
(六)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及运作期限:工商登记存续期限为10年,自工商成
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0年,自基金备案日起计算。经合
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作为基金可以通过延长投资期或回收期的方式延长存续
期,但不得使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超过12年。
自基金备案日起至以下情形中较早发生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自基金
备案日起五周年之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已实际缴付且已根据合伙协议的
约定使用完毕;其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导致合伙企业清算,投资期提前终止之
日。
投资期届满后,剩余的基金存续期为回收期。
(七)公司对新能源产业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将
以新能源产业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核算,且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投资方向:合伙企业应将可投资金额 100%投资于新能源领域,主要
包括数字电网、充换电设施、风光水电、天然气、氢能、节能环保等领域核心材
料和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及产品、综合解决方案、基础设施建设等。
(九)投资限额:合伙企业对单个企业或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总额的 20%,如对单个企业或项目投资金额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
的 20%须经合伙人大会同意。
(十)管理费:
基金存续期内的管理费按日计提,按会计年度支付,如首年及最后一年计提
管理费期间非完整会计年度的,则按照计提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其中首年管理
费自基金备案之日起计提,最后一年的管理费应计提至基金回收期届满之日。经
合伙人大会同意延长基金存续期的,基金管理人在延长的基金存续期限内不收取
管理费。
已退出项目(含核销项目)的投资本金)×1.9%÷365;
退出项目(含核销项目)的投资本金)×1.4%÷365;
(十一)收益分配机制:采用“整体先回本后分利,退出项目即退即分”的
分配原则。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现金,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下述原则及顺序
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
有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每一有限合伙人于本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
该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有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每一有限合伙人于本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
该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金额在该合伙人相应出资到账日起至该
合伙人按照前述第 1 项获得足额分配之日的期间内,按照 6%的平均年化收益率
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
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于本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普通合伙
人向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金额在普通合伙人相应出资到账日起至普通合伙人
按照前述第 2 项获得足额分配之日的期间内,按照 6%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计算所
得的门槛收益;
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十二)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置及议事规则:
基金管理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
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
并由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2)投委会设主任1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负责召集
并主持投委会会议。(3)投委会委员的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4)累计2名以上
投委会委员的变更需经合伙人大会同意。(5)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的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委会的委员。投委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2)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
议。(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提交合伙人大会表决,
且须经合伙人大会非关联方一致同意后方为有效决议。(4)累计2次未通过投委会
的项目,投委会不再受理。(5)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本协议制定详尽的投委会议事
规则,该规则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且需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十三)退出机制:
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现项目退出。
让退出和清算退出。被动退出主要指违约退出,指触发合伙协议约定的违约退伙
情形(如未按约定投资,管理人弄虚作假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的退出方式。
(十四)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有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等共同投资合伙企业,是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和项目资
金运营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利用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
技,使公司与新兴的行业发展要素(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快速连接,
有助于公司获得产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目标的达
成。
该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基金投向为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新能源领域公司股权,标的企业易受经济环
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可能存在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和目标,甚至出现投资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跟进各方进展,积极与基金管理人做好沟通,提前预警潜在延迟
风险,制定备选方案;并通过优选拟投标的、做好投前尽调沟通以及投后跟踪管
理、控制单笔投资金额等方式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未参与本次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新能源产业基金中
任职。
(二)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三)公司对新能源产业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本次与投控东海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深投控东海新能源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