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
管 7726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
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清新环境”)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清新环境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 号 FOF 单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 指
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公司、上市公司、清新环境 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资管计划 指 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合计不超过 14,152,670 股清新环境股
份之行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法定代表人 黄文卿
注册资本 16,66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1159314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13 日
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 年 8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话:021-20521111
通讯方式
传真:021-50933716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黄文卿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徐建东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孙海昕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胡开南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林涛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何植松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刘伟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清新环境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股东中泰资管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4,152,670 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上述尚未实施
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清新
环境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股份 1,036,700 股,中泰资管计划持股数量由 71,800,000 股变为 70,763,300 股,持
股比例由 5.073%变为 5.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71,8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5.0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70,763,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清新环境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以及中国证监
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 002573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
信息披露义 务人 -中泰资管 7726 号 FOF 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名称 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注册地 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划”)
拥有权益的 股份 增加? 减少? 有 ? 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 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
披露前拥有 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 及占 持股数量: 71,800,000 股
上市公司已 发行 持股比例:5.073%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 露义 持股数量:减少 1,036,700 股
务人拥有权 益的 变动比例:减少 0.073%
股份数量及 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70,763,300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
在上市公司 中拥 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有权益的股 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是否已充分 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
在 此前 6 个 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 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
票
(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