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24名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绩效
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24名激励
对象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