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5-05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106,877,362 股变更为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公司承担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化学大厦 605 室
联 系 人: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10-59765697
联系传真:010-59765588 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