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6 0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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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10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魏宏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份 12,126,45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5.3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其中通过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 1,13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 1,8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2%)。
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或减持比例将相应
进行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魏宏章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其中通过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13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 1,8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时,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总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
应调整;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
总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若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3)其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
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以上承诺的情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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