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6 0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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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5-040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7,006,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7 元,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总股本由 81,020,000 股变更为 108,026,7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
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6,831,513 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80.3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1,195,187 股,占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共计 20,136,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64%)上
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
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8,02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合计转增 43,210,680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1,237,38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91,7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68%;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59,467,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内容一致。
相关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一)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
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
将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
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本公司减持行为
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的规则及规定。
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
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
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
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
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
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
有。”
   同时,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承诺延长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 12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二)公司股东范军卫(董事长)、张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蔚(高级管理人员)、任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若本人离职的,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同时,股东范军卫、张峰、高蔚、任强自愿承诺延长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 12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
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止)。
   (三)自然人股东雷峰涛(高级管理人员)、李锎(原监事)承
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股东雷峰涛、李锎自愿承诺延长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 12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止)。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期五)。
例为 25.5821%。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股)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合计            38,689,700    38,689,7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中,范军卫担任公司董事长,张峰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蔚、雷峰涛、任强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锎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离任监事职务,至今未满半年。
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
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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