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5 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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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1,183,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28%,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比例为 62.64%)的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泽控股”)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
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61,934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507,95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 2.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亿泽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41,183,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 3.00%。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61,934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所持股份)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253,978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 1.00%;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507,95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所持股份)的 2.00%。
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持股意向:其作为新宏泽控股股东,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
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其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作出
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及新宏泽股票价格走势择机进
行适当的增持或减持。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其累
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其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 20%。在持
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新宏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在上市后,新宏泽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
除息调整)。在新宏泽上市后,只要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
本的 5%,其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如
因其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亿泽控股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
则规定。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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