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 5
栋 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4,775,34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91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13,439,272 98.8359% 1,334,523 1.1628% 1,545 0.0013%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13,781,093 99.1337% 992,702 0.8650% 1,545 0.001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邵海涛
先生为公司第三 99.8477%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赵亚锋
先生为公司第三 99.5524%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马兴望
先生为公司第三 99.5524%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宋民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 99.0090%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 选 举何业 军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 选 举殷瑞 祥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 选 举左志 刚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数
关 于 选 举秦 轲
先生为公司第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 于 选 举邵 海
涛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 于 选 举赵 亚
锋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 于 选 举马 兴
望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 于 选 举宋 民
先生为公司第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 于 选 举何 业
军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 于 选 举殷 瑞
祥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 于 选 举左 志
刚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3.01、议案 3.02、
议案 3.03、议案 3.04、议案 3.05、议案 4.01、议案 4.02、议案 4.03 对中小投
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慧敏、魏萌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