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5 2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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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 路 99 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凤岗。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1 人,代表股份 52,365,95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81%。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
东 5 人,代表股份 1,576,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50,789,9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3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634,3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029%;反对 60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57%;弃权 1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14%。
  表决结果:同意 51,632,9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002%;反对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84%;弃权 1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14%。
  表决结果:同意 51,632,9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002%;反对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84%;弃权 1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14%。
  表决结果:同意 51,632,9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002%;反对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84%;弃权 1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14%。
  表决结果:同意 51,632,9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002%;反对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84%;弃权 1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14%。
  表决结果:同意 51,757,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8387%;反对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84%;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9%。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57,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8387%;反对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84%;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罗楷燃律师、刘子
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会议决议;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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