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5 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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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1188                      股票简称:力诺特玻
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山
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编制。国联民生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
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联民
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联民生作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力诺转债,债券代码:123221,以下简称“本次可转
债”或“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可
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或“力诺药包”)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
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四)债券代码:123221
  (五)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六)发行规模:50,000.00 万元(5,000,000 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
  (八)存续期限: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9 年 8 月 22 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5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 指年利息额,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本次
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即 2023 年 8 月 23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 年 8 月 23 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9 年 8 月
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4.40 元/股,目前
转股价格为 14.20 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 A+,本次可转债
债项信用评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杨中辰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综合考虑,决定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辞职后杨中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中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低于公司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人数,在公司正式选举产生新任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前,杨中
辰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李雷先生,因个人原因,经综合考虑,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
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李雷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
务;公司董事王全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经综合考虑,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王全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王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李雷先生、王全军先生的辞
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补选高元坤先生、马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补选完成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的二分之一。
  高元坤先生、马一先生的简历情况如下:
  高元坤先生,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76 年 7 月至 1979 年 6 月,任沂南县轴承厂技术员;1979 年 6 月至
任沂南县制鞋厂供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1984 年 10 月至 1986 年 4 月,任沂
南县工业局供销科副科长;1986 年 4 月至 1987 年 8 月,在沂南县经委工作;1987
年 8 月至 1992 年 10 月,筹建鲁南医药玻璃总厂并任书记、厂长;1992 年 10 月
至 1994 年 9 月,任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副所长;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8 月,
任济南三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7 年 8 月至今,任力诺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马一,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9 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学博士。
月至今任力诺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5 年 4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
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董事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国联民生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国联民生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5 年度)》之签章页)
              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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