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0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 766 号 16 号楼 2 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0 月 31 日
至2025 年 10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议案》
注:第 2 项议案包括子议案,应对子议案进行分别表决。
以上第 1、2、3、5、6 项议案已经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77 *ST 新潮 2025/10/2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实际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
地,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与公司联系并登记确认。
(一)登记资料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持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个人股东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
托人身份证。
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具有法定
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
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持股证明、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
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上述登记资料于 2025 年 10 月 27、28 日(上
午 9:00—11:30,下午 2:00—5:00)前往现场登记地址现场登记,或者通过电子邮
件、扫描二维码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到达日、扫描二维码完成登记应不
迟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2:00。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
地址及注明“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扫描二维码方
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核验。公司不接受电话、信函方
式办理登记。
电子邮箱地址:ir@xinchaonengyuan.com
联系人:廉涛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 766 号 16 号楼 2 层
邮政编码:264199
联系电话:0535-4212777
联系人:廉涛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