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3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层会议室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0 人,代表股份 70,606,68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043%。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
股份 68,104,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22%。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47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9 人,代表股份 2,506,68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7 人,代表股份 2,501,78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
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354,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424%;反对 217,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0%;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9276%;反对 217,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62%;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6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征、徐晓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