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5 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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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0.30 元/股(含),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 2024 年 11 月 12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
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由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
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3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15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21.846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7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99 元/股,
最低价为 14.58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9.9596 万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公司自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以来,积极推进回购股份的实施,但受资本市场行
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1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85 元/
股(含)。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综合考量证券市
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75.85 元/股
(含)。调整后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有利于保障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
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公司本次仅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不涉及回购资金总额的调整,
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回购股
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30.1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85 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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