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和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四
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
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
和2025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101400000151号),约定公司自2025
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4日期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提供最高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101400000152号),约定公司自2025
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4日期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
供最高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费用。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
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其他费用。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
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24%,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78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91%;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