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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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9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XAAA5B031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XAAA5B031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于2021年7月
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
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金河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金河生物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河生物公司截
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XAAA5B031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河生物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霍华甫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雷雷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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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
本公司于2021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
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额为人民币 819,999,997.9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756,396.62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802,243,601.3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 XYZH/2021XAAA50306 号《验资报告》
。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
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
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
)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
)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021 年
杭州佑本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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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
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杭州
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
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
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
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
管理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并开通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
浩特分行(471901636110000)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职责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备注
金河生物科技 民生银行呼和浩特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金河生物科技 150501706693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228,874,697.99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00003383
东达支行
金河生物科技 交通银行内蒙古自 151000179013
股份有限公司 治区分行营业部 000146076
金河生物科技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 592140100100
股份有限公司 海拉尔中路支行 073552
金河佑本生物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 471901636110
制品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333
合计 — 803,675,997.99 24,870,638.74
注: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819,999,997.9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756,396.62 元,实际募
集 资 金 净 额 802,243,601.33 元 。 初 始 存 放 金 额 803,675,997.99 元 与 前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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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1,735,657.00 元,募集资金账
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1,192,497.37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元,已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6,829,802.96 元,剩余金额 24,870,638.74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19,999,997.95
减:相关发行费用 17,756,396.62
募集资金净额 802,243,601.33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691,735,657.00
加:账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1,192,497.37
减:暂时补流 80,000,000.00
减:已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29,802.96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4,870,638.74
其中:活期存款 24,870,638.74
理财产品
注:已完结项目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新版 GMP 符合性技改项目 4,035,597.63 元,动
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2,794,205.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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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224.3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9,173.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25 年 1-9 月: 3,743.50
- 2024 年: 4,186.76
- 2023 年: 5,876.55
- 2022 年: 8,836.77
- 2022 年以前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6,529.9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项目达到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 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日项目完
额 工程度
动 物 疫 苗 生 产 基 地动 物 疫 苗 生 产 基 地
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一期)
新版 GMP 符合性技改 新 版 GMP 符 合 性 技
项目 改项目
生 产 工 艺 系 统 降 耗生 产 工 艺 系 统 降 耗
增效改造项目 增效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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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力 系 统 节 能 升 级动 力 系 统 节 能 升 级
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
合计 80,224.36 80,224.36 69,173.57 80,224.36 80,224.36 69,173.57 -11,0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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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 37,016.68 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为 27,643.61 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仍
未整体完成,该项目规划包括四条生产线的建设及相关疫苗的研发投入,其中三条生
产线已建设完成,第四条产品生产线所计划生产的疫苗产品目前仍处于相关审批中;
另外,由于疫苗研发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及审批因素复杂,研发投入进程不及预期。
新版 GMP 符合性技改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 11,848.03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为 11,468.10 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
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
强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 5,561.13 万元,实际投资
金额为 4,532.65 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
变化,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与原计划安排存在一定的差异。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 3,054.29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为 2,774.87 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
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 10.11 万元
系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不适用。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 15,119.08 万元。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119.0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1XAAA50337),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5,119.08 万元。前次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和支付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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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1,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不超过 1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归还前次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5,5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止 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
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7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述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
司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8,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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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议案》
,同意“新版 GMP 符合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
继续合理规范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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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注: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承诺效益为项目整体完成后的预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21.71%,由于项目整体尚未完成,故不
适用于产能利用率及效益计算,除此之外的其余投资项目均不单独核算收入及利润,故不涉及产能利用率及承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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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 其他
无。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