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5 0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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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受让股票数量为 1,636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4,895,8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0%,其
中 最 高 成 交 价 为 5.10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3.86 元 / 股 , 成 交 金 额 为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98904 。根
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
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 253 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 51,697,600.00 份,每份份
额为 1 元,缴纳认购资金共计 51,697,600.00 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库存股 16,360,000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
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参与员
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天
健验[2025]301 号验证报告。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6,360,000 股公
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过户至“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3.16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6,36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1.4077%。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
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
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
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
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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