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40,616 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资产收
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共计 430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1,040,616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5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996 万股的 4.9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1.13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0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25%。
(3)授予价格:44.26 元/股。
(4)激励人数: 523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同的授予对象适用不同的归属期。
①A 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
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4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B 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具
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归属期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归属期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 A 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共三个会计年度,
B 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共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战略增长业务收入 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 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
对应考核 (A) 服务业务收入(B) 务收入(C)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第三个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系数(X/Y/Z)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战略增长业务收入(A) An≤A<Am X=80%
A<An X=0%
B≥Bm Y=100%
对应考核年度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
Bn≤B<Bm Y=80%
务业务收入(B)
B<Bn Y=0%
C≥Cm Z=100%
对应考核年度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
Cn≤C<Cm Z=80%
收入(C)
C<Cn Z=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W) W=MAX(X,Y,Z)
注:1、上述“战略增长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战略增长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
“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线”的对外交
易收入数据为准,“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线”
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已充分考虑本次收购事项对该业务的影
响。故,上述“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
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的收入金额保持一致。
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战略增长业务收入 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 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
(A) 服务业务收入(B) 务收入(C)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系数(X/Y/Z)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战略增长业务收入(A) An≤A<Am X=80%
A<An X=0%
B≥Bm Y=100%
对应考核年度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
Bn≤B<Bm Y=80%
务业务收入(B)
B<Bn Y=0%
C≥Cm Z=100%
对应考核年度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
Cn≤C<Cm Z=80%
收入(C)
C<Cn Z=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W) W=MAX(X,Y,Z)
注:1、上述“战略增长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战略增长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
“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线”的对外交
易收入数据为准,“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线”
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已充分考虑本次收购事项对该业务的影
响。故,上述“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
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的收入金额保持一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对于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公司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绩
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实施绩效考评,根据个人绩效考评分值得出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S)。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
层面归属股数。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W)×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S)。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至下期。
(1)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
购 相 关限 制性股 票 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激 励对 象
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 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 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
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 1%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7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满仓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4)。
(4)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
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
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 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资产
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86)及相关公告。
(5)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99)。
(8)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其他激励对象授
予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9)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
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6)。
(10)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说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股) (人) 剩余数量(万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
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3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刘兴胜先生、叶一萍女士、张雪峰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A 类激励对象与 B 类
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9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 430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四)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单位:
万元/人民币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全球光子工艺和
战略增长业务收 汽车应用解决方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归 对应 制造服务业务收
入(A) 案业务收入(C) 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属 考核 入(B)
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
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道 中 天 审 字 (2025) 第
(Am) (An) (Bm) (Bn) (Cm) (Cn)
第
司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
一
务业务实现收入 1,715.41
个 2024
归 年
属 属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
期 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为 100%。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系数(X/Y/Z)
对应考核年度战略增长业务 A≥Am X=100%
收入(A) An≤A<Am X=80%
A<An X=0%
B≥Bm Y=100%
对应考核年度全球光子工艺
Bn≤B<Bm Y=80%
和制造服务业务收入(B)
B<Bn Y=0%
C≥Cm Z=100%
对应考核年度汽车应用解决
Cn≤C<Cm Z=80%
方案业务收入(C)
C<Cn Z=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W) W=MAX(X,Y,Z)
注:1、上述“战略增长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战略增长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
数据为准,“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
务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
“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已充分考虑本次收购事项
对该业务的影响。故,上述“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的收入金额保持一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对于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绩
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公司依据本次
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实施绩效考评,根据个人绩效考评分值
完全达标,个人层面归属
得出个人层面归属比例(S)。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
比例为 100%;2 名激励对
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股数。
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
分达标,个人层面归属比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W)×个人层
例分别为 90%、85%。
面归属比例(S)。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23 名,其中有 9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4,910 股作废
失效;根据个人绩效考评分值,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 9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430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 1,040,616 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430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其本次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40,616 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年资产
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二)归属数量:1,040,616 股。
(三)归属人数:430 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44.2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属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股) (股) 的比例
一、A 类激励对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职工代表董事、董
事会秘书
事业部生产工程与
制造总监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
(424 人)
小计 2,887,520 866,166 29.9969%
二、B 类激励对象
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属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股) (股) 的比例
Z***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236,420 1,040,616 32.1533%
注:1、首次授予两类激励对象存在人员重合的情况。
姓名 国籍 姓名 国籍
D*** B*** 德国 Q***H*** 新加坡
A*** M*** 德国 X***S*** 新加坡
D*** G*** 德国 Z***T*** 新加坡
D*** H*** 德国 N***Z*** 马来西亚
M*** E*** 德国/瑞士 Y***C*** 新加坡
S***H*** 瑞士 T***L*** 新加坡
T***S*** 德国/瑞士 H***M*** 新加坡
J***B*** 瑞士 C***W*** 马来西亚
Y***Q*** 新加坡 Y***H*** 新加坡
L***H*** 新加坡 S***J*** 新加坡
V***J*** 菲律宾 D***M*** 新加坡
L***K*** 马来西亚 G***S*** 新加坡
L***J*** 新加坡 B***A*** 菲律宾
P***C*** 新加坡 A***B*** 德国
T***S*** 德国 S***L*** 瑞士
C***Z*** 美国 N***S*** 意大利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激
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93 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拟归属的 43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李小宁先生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存在卖
出公司股票的行为,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李小宁先生本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刘兴胜先生、侯栋先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
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登
记事宜。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归属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
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
迟 6 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事
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归属数
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
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依法办理本次
归属相关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资
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