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5-04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91 大唐发电 2025/10/2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提请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关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
“本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0 月 28 日
至2025 年 10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二届二次董事会、十二届三次董事会、十二届五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2025 年 7 月 31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发
布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修订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
议案
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李霄飞先生出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投票数”
下填写具体票数,如在“投票数”下打“√”,则视为将投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一
个候选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