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 大唐发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4 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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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目        录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上午 9 时 30 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或“本公司”
               )本部 1616 会议室
见证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第一项 介绍股东会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出席情况
   第二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议案
   普通决议案:
   第三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发言
   第四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第五项 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
   第六项 宣读会议决议
   第七项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八项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意见》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指导精神,增加现
金分红频次、提高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市值水平,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结合 2025 年上半年业绩情况及未
来经营发展规划,拟以现金股利方式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0,550 万元。
  考虑下半年经营发展需求,以及全年现金分红规划,公司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
中期报告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利润的 28%。分配
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03,633 万元。
发现金股利。在公司宣派的现金股利中,境内股东的股利以人民币宣派;
境外股东股利以人民币宣派,以港币支付。港币兑换率以宣派股利当日
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所报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折
算。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
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 2 个月内
完成分红派息工作。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开始履职。
现提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方案如下:
   一、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每人每年一次性支付津贴人民币 10 万
元(税后),税前约 13.68 万元。
   二、在公司(含公司下属企业)担任职务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
任职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含公司
下属企业)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
                    ,从其所任职单位领取薪
酬,不再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三、公司董事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
本公司承担。
   四、上述董事津贴标准在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即自 2025 年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提高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周转,确保资金安全,2025 年 8
月 28 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或“公司”)与中国
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大唐财务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在协
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大唐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不
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下同)
                ,综合授信占用余额不超过 300 亿元,协
议有效期 3 年。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唐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大唐财务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 65 亿
元,大唐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持
有股权 73.51%,大唐国际持有股权 16.95%,其余股东均为大唐集团系统
内企业。
  大唐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
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
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九)
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大唐财务公司成立以来,通过开展存贷款、资金结算、同业拆借、
信贷资产转让等业务,为大唐国际及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金融
服务支持,在降低财务费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唐财务公司充分发
挥集团公司金融平台作用,有助于大唐国际加强对沉淀资金的统筹调度
和集中使用,提高了大唐国际及所属单位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集约
化管理水平,增加了资金收益,改善了融资结构,减少了大唐国际及所
属单位对外部融资的过度依赖。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78.60 亿元,净资产
产负债率 81.3%。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金融服务协议签署后,大唐财务公司将为大唐国际及所属单位提供
包括吸收存款、办理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
提供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服务、财务顾问等业务服务。
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存放的同种类存款利率结算存款利息,日最高存款
余额不超过 200 亿元;
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及其他
形式的资金融通,综合授信占用余额不超过 300 亿元,在同等条件下,
贷款利率及贴现费率不高于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大唐国际及所属单位
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费率;
结算费用均由大唐财务公司承担;
置(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不超过实际发生本金额的万分之六收取,具体
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协议生效及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起始日期为股东会批准之日或 2026 年 1 月 1 日(以孰晚为
准),终止日期为 2028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 36 个月。
  三、资金风险的控制措施
报告以及资金安全性等情况说明。大唐国际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
大唐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口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 CA 安全
证书认证模式,以保障大唐国际及所属单位资金安全;
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同业拆入比例、流动性比例
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
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
  四、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意义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更好的拓宽融资渠道,
增加资金来源,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整体运作水平及效率,增强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的议价能力;有利于公司获取较市场利率更高的存
款利率,并可享有零费率的支付结算服务,有助于增加存款利息收入并
节约结算成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通过大唐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平
台加强资金管控与账户管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和
规避财务风险。
  五、建议
  考虑到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建议:
个月,起始日期为股东会批准之日或 2026 年 1 月 1 日(以孰晚为准),
终止日期为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 200 亿元,综合授信占用余额不超过 300 亿元。
   公司及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聘请合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股
东出具建议意见,经对相关因素进行讨论及评估后,认为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建议公司独立股东对本议案投赞
成票。
   截至目前,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大唐国际约 53.04%的股份,
大唐财务公司为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
大唐财务公司为大唐国际的关联人士,故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
     ,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唐集团及其联系人需就该
议案放弃表决权。
   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庞晓晋、马继宪、
朱梅已就该事项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1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董事李
凯先生因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股东单位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大唐集团”
          )推荐李霄飞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即
               。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李霄飞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禁入情形。
                       (简历见附件)
   李凯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知会本
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李凯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李凯先生卸任之
日为新任董事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李霄飞先生简历
  李霄飞先生,现年 48 岁,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唐新
疆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技术经济中心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企
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
理部主任。现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除上述简历所述的任职关系外,李霄飞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截至目前,李霄飞先生未持有大唐国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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