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4 19: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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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家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解与审查,认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等,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
权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
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
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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