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鹏盛
会计师事务所”或“鹏盛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鹏盛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鹏盛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全面、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收集了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对财务
报表真实性进行了确认并发表了明确、准确的审计意见,出具的 2024 年年度审
计报告未出现重大差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33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P 教育
E 建筑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度年末数:3,506.42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期间有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海强,2014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 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学军,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于 2005 年取得执业
注册会计师资格,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于 2022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繁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
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与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专
职审计工作 22 年,2022 年 12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学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项目合伙人陈海强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 2023 年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给予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
措施,已整改完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制鉴证报告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总额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