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美荣女士、张宝元先生、吴建平先生的履
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业素养,具备独立性及任职能力。同时赵美荣女士、张宝元先生、吴建平先生均
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
综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赵美荣女士、张宝元先生、吴
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议。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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