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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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纽泰格”或“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仅对本次债券受托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
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
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信证券作为纽泰格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纽泰
转债,债券代码:123201)的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可转债持有
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披露《关于提前赎回“纽泰转
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纽泰转债”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4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6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 债 券 ,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共 计 3,500,000 张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920,330.20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79,669.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
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340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7月18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纽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3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1月3日至2029年6月26日。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88元/
股。截至2025年6月12日,公司最新转股价格为15.0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如下: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纽泰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9.8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1.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向33名激励对象归属782,880股股票,
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1.25元/股调整
为人民币21.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5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纽泰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人民币21.1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
月26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纽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即19.55元/股),触发“纽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纽泰转债”。
三、公司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决定
于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纽泰转债”提前赎
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纽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四、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纽泰转债”赎回价
格为100.36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6月2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5 年11月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31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131/365≈0.36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6=100.36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
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纽
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日(2025年11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纽泰转债”。本次赎回完
成后,“纽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月12日为赎回款到达“纽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纽泰转债”赎回
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纽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纽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3年6月21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299号
咨询电话:0517-84997388
传真:0517-84991388
邮箱:ntg-bd@jsntg.com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
券公司。
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
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于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
事会同意行使“纽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纽泰转
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发行人本次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