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4 0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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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
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不属于公司关联
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
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58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21.78 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 2,048 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 18.96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且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以下
简称“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580 万元,借
款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与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2 亿元
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西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78 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3307237035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128,628 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比例 100%。
   (二)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桂旭能源
公司总资产 445,068.18 万元,净资产 32,704.14 万元,负债总额 412,364.03 万元,资产
负债率 92.65%,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79,472.15 万元,净利润-28,825.61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 408,965.34 万元,净资产 18,925.06
万元,负债总额 390,040.28 万元,资产负债率 95.37%,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一)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一)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
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
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等)。
   (四)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
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为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
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桂旭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其作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其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4.38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4.33%。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4.08 亿元,占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3.81%,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
额为 22.05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3.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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