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4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
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发布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审议召开。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应带齐相关参
会证明文件方可进入会场。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4)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选举肖力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王桂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喻永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关于《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第 1.01、1.02 项议案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 2.00、3.00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7:00 前送
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
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日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会务联系人:赵 静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948534951@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
邮 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参 加 投 票 ( 地 址 为
ht t p ://w ltp.cni n fo.com .cn ),网络 投票的具 体操作 流程见 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
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
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或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
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
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身份证号或营
委托人签名(盖
业执照注册登
章)
记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单位:(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章制度》
子议案数:(4)
的议案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
立董事》的议案 (3 人)
《选举肖力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桂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喻永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关于《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
董事》的议案 (3 人)
《选举林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巴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彭桂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注:1、每一议案均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请在确定意见的□内
表示你的意见。
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