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5-105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 2025 年第三季
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106)。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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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